(四)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试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相同。若统考科目不同:
1. 我院外国语言文学专业使用英语(一)(科目代码201)的专业仅接受初试英语(一)的调剂申请;使用日语(科目代码203)的专业方向仅接受初试日语(科目代码203)的调剂申请;使用法语(二外自命题)的专业方向可接受初试法语(全国统考)、法语(自命题)的调剂申请。
2. 我院学科教学(英语)专业仅接受初试业务课一“教育综合”科目代码为333且本科专业为英语类专业(050201、050261、050262等)的调剂申请。
(五)我院不接受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学位硕士的考生调剂到学术学位硕士的申请。
(六)符合学校调剂要求以及我院各学科专业的调剂要求。
(七)调剂考生复试比例为1:3。
(八)复试名单确定。按照调剂办法,择优遴选考生进入复试。调剂复试名单由学院根据公布的原则确定并公布在学院网站。
二、复试资格审查
(一)考生提交材料
复试报到时,学校使用“人脸识别”“人证识别”等技术加强对考生身份的审查核验,考生须配合进行;同时,考生须向招生学院提交满足考生复试资格要求的证明材料用于复试资格审核:
1.初试准考证(研招网下载)。
2.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1份(正反两面)。
3.学籍学历证明材料。
(1) 应届毕业生:提供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和教育部学信网《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1份。
(2) 往届生:提供本科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和《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1份;如因毕业时间早而不能在线验证或未通过校验者,须出具教育部提供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1份;在境外获得的学历证书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4.《广西民族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考生政审表》1份(考生本人档案或工作所在单位的人事、政工部门填写并加盖印章;无学习或工作单位考生应由档案托管单位提供)。
5.本科阶段成绩单原件或复印件1份(原件须校级教务部门盖章,复印件须档案管理部门盖章)。
6.综合能力学业证明材料(一贯学业表现信息简表,以及相关证明材料,如:英语等级证书、计算机等级证书、职称证书、各类获奖证书、发明专利证书以及毕业论文、科研成果等支撑材料)。
7.《诚信复试承诺书》原件1份(考生打印诚信承诺书,知悉承诺书内容,并亲笔手写签名)。
8.《拟录取承诺书》原件1份(亲笔手写签名)。
9.复试费缴费成功的截图1份。
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须按照要求接受资格审查。考生须确保提交材料真实和复试过程诚信。对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考核资格、录取资格、入学资格、学籍或学历学位,由此造成的一切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同时列入不诚信考生名单,相关信息呈报上一级教育主管部门。
考生在各专业规定的复试时间内,持身份证和初试准考证,到指定地点参加复试。未按时参加复试的,视为自动放弃复试资格。
(二)缴纳复试费
复试费180元/人(桂价费函〔2011〕572号文),考生须在复试前完成缴费(请慎重选择,缴费后因各种原因未参加复试者,已支付的复试费不退)。未及时交纳复试费的考生,不予参加资格审查。
缴费方式:使用微信扫描学校财务处生成的二维码。
三、复试方式
2026年度我院硕士研究生复试采用现场复试方式。
四、调剂程序
我院所有调剂工作均通过研招网“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以下简称调剂系统)进行,否则调剂无效。
(一) 公布调剂信息
调剂信息通常在调剂系统开放前公布,可参见我校研究生院官网广西民族大学研究生院 (gxmzu.edu.cn)。
(二) 选拔调剂规则
调剂志愿填报通道关闭后,我院各专业方向的调剂考生选拔小组(各选拔小组现场协商的导师不少于三人)按照调剂生选拔规则,根据考生初试成绩、学术要求、综合素质等因素择优遴选,并经集体研究后确定入围复试的调剂考生名单。
1. 对于一志愿报考院校相同,申请调剂我校且报考同一单位、同一专业、初试科目完全相同(指考试卷面内容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按考生初试总成绩从高到低择优遴选考生进入复试。
2. 对于报考院校不同的考生,鉴于考题和评分均有差距,考生总成绩不具备可比性,因此在选择考生时,不唯分数论,将结合考生的其他因素进行综合考量,包括调剂考生的专业四级、八级考试成绩,参加专业资质考试、学术科研,以及参加各种专业比赛获奖等情况。
同等条件下,有以下情形者优先考虑:
外国语言文学专业:
(1) 英语/法语专业四级或专业八级考试成绩良好以上;
(2) 在省级以上刊物发表专业论文;
(3) 本科期间参加专业竞赛,获省级二等奖以上成绩;
(4) 其他能够说明具有较高专业能力水平的情况。
学科教学(英语)专业:
(1) 全国英语专业八级考试(应届考生通过全国英语专业四级)成绩良好以上;
(2) 具有中学教师资格证;
(3) 参加学科竞赛获得省部级二等奖以上奖项。
英语笔译、英语口译专业:
(1) 已通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翻译资格证书考试(CATTI)二级考试;
(2) 非英语类专业考生大学英语六级考试成绩560分以上且通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翻译资格证书考试(CATTI)三级及以上考试;英语类专业考生全国英语专业四级考试或专业八级考试成绩良好及以上;
(3) 已通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翻译资格证书考试(CATTI)三级考试;
(4) 本科期间参加专业竞赛获省级二等奖以上。
(三) 发送复试通知
经研究生院审核通过后的调剂复试名单,我校通过调剂系统发送复试通知。请考生保持填报调剂志愿时所留的手机号码畅通。
(四) 回复复试通知
发送复试通知后,考生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最长不超过5小时)登录调剂系统确认同意参加复试,并按照复试通知要求与我院取得联系。
对于未在规定时间内确认复试通知以及已确认却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复试的考生,将视为自动放弃我院复试资格。
(五) 公示复试名单
我院将在学院网站公示调剂复试考生名单。
(六) 确认待录取
经复试合格的拟录取考生,我校将通过调剂系统发送待录取通知,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最长不超过12小时)确认接受待录取通知,如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确认操作,视为自动放弃,我校将递补录取其他考生。
注意事项:
1. 考生在申请调剂前,请各位考生务必认真阅读学校及我院调剂工作办法的要求,仔细核对,自审合格后再填报调剂志愿,以免造成不符合我校调剂条件而误填报我校耽误调剂时间。
2. 须保证提交的材料真实有效。如不满足相关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一经查实将随时视情况取消其复试资格、录取资格、入学资格、学籍或学历学位,由此造成的一切责任由相关考生本人承担。
3. 因我院各专业缺额有限,请有意调剂到我院的考生在调剂系统开通后第一时间填报调剂志愿,以免错过。
4. 考生应谨慎对待调剂志愿,并本着诚信的原则如实向学院或学校表达个人复试意愿,对于接受复试后无故不参加复试的考生,我校将进行失信登记记录,今后将不再受理该考生的任何报考及调剂申请。
其他规定可参见《广西民族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
五、复试时间和考场安排(详见附件)
六、复试内容
(一)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思想政治和品德考核是保证入学新生质量的重要工作环节,直接了解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情况,并作为录取的一个重要依据。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二) 业务考核
1.专业课笔试(专业素质和能力)
重点考查考生对本学科(类别)、专业(领域)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的综合掌握情况,内容涵盖所在学科对应的专业基础课和专业课,由学院命题并组织考试,不得补考。考试科目以《广西民族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公布的笔试科目为准。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2.综合面试(综合素质和能力)
(1) 综合面试是对考生综合能力进行考核,在对考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进行考查基础上,突出对考生的知识结构、综合能力、培养潜力等进行测试,包括大学阶段学习情况、本专业相关知识、分析和解决专业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情况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潜力。同时,考生的心理健康、人文素质、仪态举止、表达能力等也是面试的内容。
(2) 对报考学硕的考生,着重考察其专业基础知识的扎实程度,对本领域科研成果和技术应用水平的了解,论文发表的情况和独立进行科研的能力。对报考专硕的考生,则重点考察其专业基础知识的扎实程度,相关行业的工作经验及业务水平。
(3) 综合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计入复试总成绩。
3.外语听说能力
外语听说能力测试的组织形式多样,可以和综合面试同时进行,也可以由专门的测试小组单独测试。主要测试考生实际运用外语知识的能力,以口语对话或笔试等形式考查学生外语听说能力。满分100分,计入复试总成绩。
综合面试和外语听说能力测试总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
(三) 心理健康测试
心理健康测试由我校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中心和学院联合组织,采取网络测试方式,测试时长约为20分钟,测试结果不对外公布、不计入复试成绩。
所有考生须在规定时间通过指定平台完成测试,否则不予进行其他环节复试。
七、成绩计算
(一) 初试成绩的计算(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初试成绩标准分=(初试总分+加分值)/5
加分值:指考生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国际中文教育志愿者”项目之一符合国家相关加分政策获得的加分值,下同。
(二) 复试成绩的计算(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外国语言文学:复试成绩=专业素质和能力成绩(笔试)×30%+外语听说能力成绩×20%+综合素质和能力成绩×50%
学科教学(英语):复试成绩=专业素质和能力成绩(笔试)×30%+外语听说能力成绩×20%+综合素质和能力成绩×50%
翻译硕士:复试成绩=专业素质和能力成绩(笔试)×30%+外语听说能力成绩×20%+综合素质和能力成绩×50%
(三) 总成绩
总成绩=初试成绩标准分×50%+复试成绩×50%。
第四章 录取
第一志愿考生第一批复试,复试合格的第一批录取;招生计划如有剩余,用于录取调剂复试合格的考生。
一、录取规则
(一)同一批次考生,按照学科(类别)、专业(领域)或研究方向,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依次录取。
如总成绩相同,按照以下规则执行:
1. 复试成绩高的考生优先录取。
2. 复试成绩相同的,综合面试成绩高的考生优先录取。
(二)录取时,应参考考生大学阶段学习情况及成绩,本学科(专业)以外的学习、科研和社会实践(包括社团活动)或实际工作等方面的经历,获奖情况以及工作业绩等情况。
1. 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享受初试加分政策的考生。
2. 近5年以来以第一作者身份在省部级以上(含省部级)公开学术刊物(正刊)上发表过报考专业领域相关学术论文的考生,在同等条件下可优先录取。
3. 近5年以来获得过专业比赛奖项、奖学金以及相关资格证书的考生,在同等条件下可优先录取。
(三)所有考生只能在参加复试的专业录取,不得转到其他专业录取。
二、候补与补录
当考生放弃拟录取资格或该学科增加招生指标时,从候补拟录取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录取。
三、录取类别
(一)非定向就业:按学校推荐、本人和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办法就业。
(二)定向就业:毕业后按定向协议就业。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考生属于定向就业。
1. 定向就业生须于录取前签订定向就业合同,未签订者不予录取。学院拟录取名单确定后,要及时配合研究生院签订相关协议书,完善录取手续。
2. 定向就业在职生,其人事档案一律不转入广西民族大学,不享受我校奖助学金待遇。
3. 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考生:在读期间,不得变更和解除定向就业协议;毕业时,学校开具报到证上的报到单位也仅限为签订协议上的定向就业单位或地区;考生毕业后,必须回签订协议的定向就业单位工作,不得以各种理由拒绝,否则学校有权取消其毕业资格和撤销授予的学位;其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由学校制作后,转寄签订协议的定向就业单位发放,考生的学籍档案材料等关系转寄定向就业单位。
四、不录取的情形
考生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予录取:
(一)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的。
(二)复试任何一项(包括专业素质、实践环节、综合素质和能力、外语听说能力、思想政治理论、加试科目、复试成绩)成绩未达60分的。
(三)体检不合格的。
(四)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有其他违反硕士研究生报考、录取和入学有关规定的。
(五)未通过学历学籍审核的。
(六)未经公示的。
五、取消录取资格的情形
(一)考生放弃录取资格的。
(二)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入学时(2026年9月1日前)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录取资格无效。
(三)新生不能按时报到且无正当理由和有关证明的,无故逾期2周不报到,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四)报考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须在拟录取名单公示期内与我校、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否则取消录取资格。
(五)录取为“非定向就业”的,被录取后应按调档函规定的时间转入个人人事档案,逾期不能转入档案的,取消其录取资格。
六、考生放弃拟录取资格
(一)主动放弃拟录取资格
已进入拟录取名单的考生,可通过主动申请,声明放弃拟录取资格。
(二)视为放弃拟录取资格
已进入拟录取名单的考生,未按规定完成确认手续的,将被视为放弃拟录取资格。
考生无论以何种形式失去拟录取资格,都不可申请恢复,复试小组可从该复试学科的复试合格考生中按总成绩从高到低进行递补。
七、保留入学资格
拟录取的考生如有特殊情况,可向我校申请保留入学资格,经审批同意后,保留资格1年。保留期满后,需填写《保留资格返回申请表》申请返回。保留入学资格考生,须在我校拟录取名单公示结束前,向相关招生学院提出申请并报研招办审核。
第五章 调剂咨询
咨询电话:0771-3265562
电子邮箱:52291988@qq.com
第六章 申诉渠道
监督电话:0771-3262011
电子邮箱:wgyxy@gxmzu.edu.cn
第七章 附则
本细则未尽事宜按照教育部、广西招生考试院相关文件及《广西民族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执行。
本细则如与上级部门最新政策要求不一致的,按上级部门相关要求执行。